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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尹默 行书并跋孙中山、***、于右任撰《建国大纲》等 手卷

价格:
暂无
分类:
暂无
说明:
提要:此卷抄录有孙中山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建国大纲》《制定建国大纲宣言》、***《促成宪政与实施训政训词》、于右任《行宪后之国庆节献辞》等重要文献。1928年12月,东北易帜,标志着国民革命胜利,同时宣告孙中山在《建国大纲》中提出的建立中华民国的第一个阶段—“军政”时期的结束。1931年5月,南京国民政府制订完成《训政时期约法》,并于同年6月1日开始颁布生效,民国历史进入《建国大纲》中提出的建立中华
文档编号:
art0087161010
估价 :
80,000-150,000 RMB
成交价 :
310,500
作者:
沈尹默
尺寸:
25.5×340cm
材质:
暂无
形制:
手卷
拍卖日期:
2019-11-30 09:30:00
钤印:
暂无
专场:
秋明墨缘——沈尹默书法文献暨沈士远家族旧藏
拍卖会:
2019秋季艺术品拍卖会 - [暂无]

拍品描述:

题跋:锦州失陷矣!长春失陷矣!沈阳失陷矣!民主宪政甫行半年,东北全境沦亡殆尽矣!宪政救国乎?一千九百四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,立此存照。尹默。


提要:此卷抄录有孙中山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建国大纲》《制定建国大纲宣言》、***《促成宪政与实施训政训词》、于右任《行宪后之国庆节献辞》等重要文献。1928年12月,东北易帜,标志着国民革命胜利,同时宣告孙中山在《建国大纲》中提出的建立中华民国的第一个阶段—“军政”时期的结束。1931年5月,南京国民政府制订完成《训政时期约法》,并于同年6月1日开始颁布生效,民国历史进入《建国大纲》中提出的建立中华民国的第二个阶段—“训政”时期。这一时期,***以加强中央统治为名,排除异己,建立独裁统治。因此,所谓“训政”,其实就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、***的独裁专制。抗日战争胜利结束后,中国共产党及社会各界、民主党派,以及全国人民要求结束“训政”,实行多党制,防止内战,为此中共代表与国民党代表于1945年10月签订《双十协定》,准备实行“宪政”—这是《建国大纲》中提出的建立中华民国的最后一个阶段。
然而,虽然先后召开政协和制宪国民大会,于1947年开始施行“宪政”,但是,国民党政府始终不愿放弃其独裁统治,所谓的《中华民国宪法》与《训政时期约法》一脉相承,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中共和各民主党派、各人民团体的同声反对。1948年,国共内战爆发,国民党政府宣布冻结自己刚刚颁布的宪法的部分条款,在事实上恢复“训政”。喧闹一时的“宪政”,成了一个大大的笑话。
沈尹默是心怀国家、民族的进步知识分子。他和当时很多善良的人们一样,曾经对“宪政”充满了憧憬。而国民党政府的倒行逆施迅速将他们的这种憧憬给击碎。此卷拍品字小行狭,远比沈尹默其他细字行书作品要显得紧促。俗话说,言为心声。书法家的笔墨也能传达心声。这部作品,以及沈尹默自跋中最后写下的“立此存照”四个字,无处不传达着书法家对黑暗时代彻底丧失信心的决绝。。